| 稳定外需 国家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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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1 15:50 文章来源:河南省焦作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6月3日,国家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9年第37号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了调整。本次从禁止类目录共剔除79个10位商品编码,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金属化合物、石化产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包括1759个10位商品编码。
此次目录调整是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指示精神,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确不属于高排放和高能耗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从禁止类中剔除,以增强企业信心,推动对外贸易稳定发展。
我市产品无机酸盐及过氧酸盐,耐火砖及类似品,其他耐火砖及陶瓷建材制品在禁止类目录中被剔除之列,这对我市该类产品生产企业是一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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