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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11-26 08:54  文章来源:河南省焦作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县(市)商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

    现将《焦作市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焦作市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焦政[2008]29号)、《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食安[20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市政府焦政[2008]29号、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焦食安[2008]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与整治工作,解决当前在定点屠宰方面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促进定点屠宰企业规范运营。

  二、活动组织
  市商务局成立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织这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魏新洪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范志锋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王毅鹏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郭汝星     沁阳市商务局局长
         刘长有     孟州市商务局局长
         张  敏     武陟县商务局局长
         杨海广     博爱县商务局局长
         王笑君     温县商务局局长 
         韩小中     修武县商业局局长
         韩万春     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实施。王毅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11月20日—12月15日为安排部署和自查阶段。各县市商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要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并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做出周密安排。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工作,要按照生猪屠宰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对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进行全过程的自查自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在自查阶段,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有关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阶段:2008年12月16日—2009年1月10日为监督检查阶段。各县市商务局和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要按照工作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职责,对辖区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要按照生猪屠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逐项检查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要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生猪进(厂)场的检查验收、屠宰检疫、屠宰操作到肉品品质检验、肉品冷藏和运输等一系列日常经营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建立专门的整改工作台帐,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严格监督企业按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彻底解决,不留任何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责令停产整顿、罚款、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要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的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和严厉打击,并依法予以严肃惩处。要对监督检查中的重点案例予以曝光,揭露私宰肉、病害肉和注水肉的危害,引导人民群众正确消费,使非法肉品无藏身之地,切实净化肉品市场秩序。

  第三阶段:2009年1月11日—2009年1月25日为督查阶段。市商务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商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工作督查。督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落实责任制,切实按照职责依法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和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等工作情况,并将汇总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阶段:2009年1月26日—2月15日为总结完善提高阶段。各县市商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汲取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效果。要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做好突发问题应急处置,针对生猪产品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和薄弱环节,查找不足,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超前防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反应,有效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各县市商务局和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要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这次专项工作总结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商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制,把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要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方案,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实效。各县市商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督促健全完善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推进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设,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巡回检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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