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焦作分公司、月山机务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要求,我国已于2008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为保障国内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维护国内成品油市场秩序,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当前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赋、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二、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外的市场动态,做好辖区、系统内成品油市场购、销、存、价的监测工作,在继续坚持成品油市场监测周报、月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今后一段时间成品油市场资源流向、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动态的监测分析工作。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将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和市商务局,以利于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我市成品油市场稳定。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当前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将管理与服务日常化、制度化。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工商、物价、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规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此次改革之际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维护成品油经营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内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09年1月11日前,将本辖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的相关市场反应、主要影响、出现的新情况、开展的工作以及相关建议,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商务局商改科。
联系人:赵秋玲 联系电话:3569759 电子邮箱:syggfzk@163.com
二○○九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