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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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30 16:43 文章来源:河南省焦作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2009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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