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遗失后补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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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2 18:11 文章来源:河南省焦作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1、补发程序
成品油经营企业遗失经营批准证书,批发和仓储企业应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零售企业应向省辖市商务局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①申请企业关于证书遗失的说明文件;
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批发、仓储企业提供原件及3份复印件,零售企业提供经省辖市商务局核准的复印件2份);
④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提交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报刊登载证书遗失声明(报纸原件);成品油零售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辖市以上报刊登载证书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⑤司法部门或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丢失或被盗证明文件。
正副本双证遗失的,除具备上述材料外,须经省商务厅(或者省商务厅委托的省辖市商务部门)现场核对后,分别报商务部、省商务厅补办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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